十四岁的少年们,脱下了校服,打扮成最精致的样子,排着不甚整齐的队伍,在礼堂里站定。灯光照在他们脸上,显出些稚气未脱的红晕来。
先是校长讲话,照例是些"青春""责任""未来"之类的话。学生们听着,眼睛却早溜向舞台两侧,那里堆着待会儿要用的道具。几个女生互相扯着袖子,嘴唇微动,大约是在默记歌词;男生们则较安静,只不时扭动脖子,显出些不耐烦来。
唱歌的节目排在第三。十来个学生站成三排,前排的女生们白裙飘飘,后排的男生们黑衣肃立。音乐响起时,前排的小玲却忽而忘了词,嘴巴张着,没有声音。旁边的同伴用手肘碰她,她才如梦初醒,急忙跟上,脸上便腾起一片红云,比那胭脂还艳三分。
跳舞的是一群初二的学生,跳的是时下流行的舞步。他们手脚摆动,倒也整齐,只是中间一个瘦高的男生,大约是过于紧张,竟同手同脚起来。观众席上爆发出一阵笑声,那男生便愈发慌了,动作全乱了套,下台时险些被自己的鞋带绊倒。
最出彩的要数小品。演的是学生与老师的日常,那扮老师的男生将班主任的语气学了个十足十,连推眼镜的姿势都一般无二。台下的真老师也忍不住笑了,随即又板起脸,大约是想起了平日里的自己便是这般模样。
节目终了时,全体学生起立,宣誓要"不负青春"。誓言朗朗,在礼堂里回荡。然而我看那些少年的眼睛,亮晶晶的,分明映着的是今晚将要举行的班级聚会,和那终于可以暂时卸下的功课。
青春之礼,致我们最明媚,最热烈的十四岁。
初审:龚婉芝
复审:罗萍
终审:杨世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