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隔多年,我还记得第一次读到金庸小说时的情形。那时我在武汉上学,同宿舍的清角兄有一天略显神秘地塞给我两本书,说非常好看,让我躲着赶紧看,免得被人打劫,后面还有人排队等着。
书拿到背人处翻开,是港版的《书剑恩仇录》。故事一开始,小姑娘李沅芷无意发现傅青主用钢针钉苍蝇,觉得神乎其技,缠着问究竟,从此走上习武之路。相信很多读者和我一样,第一次接触金大侠,那种惊喜莫名,正如无意闯入新世界的李沅芷。
接连几个晚上,等到宿舍熄灯,便钻进被子里,摆出欧阳峰练蛤蟆功的姿势,头把被子顶起,一手摁住书页,一手打着小电筒,熬夜悦读。被子捂得严严实实,以免打扰别人休息。不少喜欢下苦功的同学,常用此法加班,我则用来读禁书,同样读完的还有梁羽生的《萍踪侠影》。后来记得还拿到过港版删节本的《金瓶梅》,蛤蟆功的难受姿势就不能坚持,书只好半途而废了。
鼎尝一脔,知道了金庸先生的好。其后同屋自小练过把式的四川同学订阅了《武林》杂志,上面连载《射雕英雄传》,一月一期,一期几千字,新刊送到,大家争抢不迭,然而那故事到某个节骨眼上总是戛然而止,把人逗得像瘾君子的毒瘾发作,每个毛孔里都痒痒的。到大学毕业,《射雕》还只看到江南七怪发现了黑风双煞的身影。
到北京工作不久,住在集体宿舍,合住的一位壮硕的回族汉子,是个小说作家,人很爽朗。某日下班回家,惊见桌上码着一套《射雕》。我问他,他说是借来的,已经读完,明天就要还人家。我说,那我晚上看,保证明天一早给你。他说行。
我一分钟不敢耽误,瞬即捧书而坐,恨不得生出四只眼睛,能够一目百行。偏偏港版繁体字,又是竖排,不如横排本读习惯了,读得快。几个小时下来,眼睛疲累,就用凉水浸一浸。连看带翻,到天色大明,居然把全书读完。合卷抬头,仿佛历经了千劫万劫,云里雾里,身边的一切都看着陌生。吃罢早餐,昏昏沉沉地去上班。熬到午后,终于大睡一场。
这个看书的纪录,至今没有打破。
再以后,文化界逐渐开放,地方出版社得风气之先,往往胆子更大。我读的第三本金庸的书是《天龙八部》,安徽出的,港台版五册,安徽每册再一分为二,共出十册,这十册又非同时出版。我买到头两本,从王府井书店骑车回到复兴门,饭后走到复兴门桥上,凭栏而立,看着桥下快车道上无尽的车流,抚摸着薄薄软软的书,翻开又合上,读上一页,立刻打住,生怕太快就读完了。第三第四两册果然过了很久才上市。然而我不等安徽出齐,通过别的版本把书读完了。
后来出版正常化,余事便不值得追叙了。
金庸的小说里,平心而论,自以《笑傲江湖》为扛鼎之作,不仅情节精彩,人物超卓,还像《格利弗游记》一样,是一部意味深长的讽世寓言。
《射雕英雄传》,《神雕侠侣》,《天龙八部》,也都不相上下。《鹿鼎记》将反讽发展到极致,庄严古雅的一面,可溯源到英国小说中《汤姆.琼斯》到《名利场》这一路的传统,荒诞嬉笑的一面,又令人想起美国库特.冯尼格们的黑色幽默。金庸先生学贯中西,汇古今中外之长为一炉,正是情理中事。《书剑恩仇录》初试啼声,已经呈现出宏大的格局,尽管铺展不够充分。随后的《碧血剑》控制自如,结构就相当完美了。
到《射雕英雄传》,洋洋百余万字,克服了《书剑恩仇录》的不足,成为气势恢宏、波澜壮阔的文学长卷。此后的名作,遵循同样的典范,以广阔的场景,众多的人物,纷纭的历史画面,展现出自司马迁以来,经过唐人超凡的想象力加持,浸染了宋人的平民理想,直到明人注入的自由主义精神,中国人寄托了无限激情和期望的江湖世界。
金庸是理想主义者,浪漫主义者。理想之所在,亦即其浪漫主义的本质,就是个人狂放的精神自由。武侠小说的江湖是一个鱼龙混杂的世界,但真正的侠客始终是一个浪游者,因此不受世俗的束缚,没有庄园,没有财产,不占山为王,不攀入官府,身在门派而总是以这样那样的机缘摆脱门派的限制,他们有爱情而没有家——郭靖成家之后,在某种意义上,就不再是一部书的核心人物——或者结婚如毛姆所说,只能作为一部小说的不允许续集的结束,如张无忌和袁承志的翩然归隐。
人世间事,几乎都是双刃剑,是因果的汇聚,是以此换彼的交易:任何得都是要付出代价的,获得的同时必然有所丧失,有所牺牲。武侠小说试图把人从这个怪圈里解放出来,形而上学的江湖正好提供了一个完美的背景,使得现实中必然被视作不近人情、违背常理、甚至“乱法犯禁”的各种不可能的行为,不仅成为可能,而且被赋予全新的意义,成为如陶渊明和李白们在大醉中才能幻想的超凡入圣的榜样。
在金庸小说里,除了极少数作品如《连城诀》和《鹿鼎记》,人间的权力机构事实上被排除了,即使被提到,也是一道淡淡的影子。江湖有自己的一套行为法则和道德规范,少林寺和武当山的地位近似于皇庭,大小帮派形成中下层的社会结构。
在人间,知识分子的人生目标是修齐治平,忠君报国;在江湖,武林英雄的理想则是行侠仗义,锄强扶弱。行侠显然是针对社会的不公正而来的,江湖起到了补天的作用。
金庸在小说中引入武林的权力机构,一方面是情节发展的必要,另一方面,江湖也是一个系统,一个没有秩序的系统是不可能维持的。但金庸的了不起之处在于,他深知权力的危险,允许权力的存在,却绝不允许权力的被滥用。少林寺在武林的地位至高无上,实力强大无比,尽管从不缺乏试图借此行使对他人的审判权的高层僧人,但最终总会有宽厚仁慈的高僧和隐僧来拨乱反正,使少林寺重新回到救助者而不是统治者的正常定位。
在《笑傲江湖》里,借用药物和洗脑对部下进行精神控制的日月神教,不惜任何手段,力争一统江湖。同时,号称名门正派的五岳剑派,也有武力雄厚的嵩山派发起结盟,待夺取盟主宝座之后,便号令五派,与日月神教对决,其目的,与“天下人人得而诛之”的邪教无二,手段则更激起卑鄙,更加龌龊。任我行大似秦始皇,雄才大略,专横彪悍,然而不失为一个堂堂正正的枭雄,同样霸道的嵩山派掌门左冷禅,则显得猥琐和歹毒。更等而下之的是花山派掌门岳不群,他号称“君子剑”,永远温文尔雅,却心计遥深,比赵高和李林甫还要阴险,而且一旦面具被撕下,就连最下流、最违逆人伦的事都能做得出来。这个人物,毒,狠,又脏。
一统江湖是对自由精神的颠覆。借助小说里前赴后继不断出现的崇尚绝对权力的野心家,金庸为读者敲响了一记警钟。武林公敌的东方不败要不得,高举着正义旗号的左冷禅要不得,颇有开明之相的岳不群要不得,顶天立地一汉子的任我行要不得,满腹经纶的洪安通要不得,就连天山童姆,看似娇弱的山寨之主,也要不得,后面几位,都靠类似种蛊的毒药换来部下的忠诚。
因为是浪漫主义的,必是不现实的。现实冰冷而严苛,浪漫主义则温情脉脉。读金庸,我们不免会想,像华山派、嵩山派、峨嵋派那样的大门派,弟子千百,占据山寨,拥有土地,想杀人就杀人,想劫财就劫财,《笑傲江湖》里,四川的青城派为了夺取福建林家的葵花宝典,千里奔袭,制造灭门惨案,为了营救任盈盈,群豪数千人在五霸岗结盟,这样的事,在现实中如何可能?恐怕早被官兵剿灭了。侠客们走遍天下,不多数人从不为生计操心,真是衣来伸手,饭来张口,这让我们整天孜孜矻矻为稻粱谋的幸福公民们情何以堪?
所以说,武侠小说其实是一个童话。诗酒江湖的快意,寄托了我们不甘于困厄于现实的一点豪气,给我们安慰和鼓励,是一个象征,不在于供人亦步亦趋的模仿,而是在精神上的超越,就是歌德所说,一切不能恒常的事物,都只是一个比喻,不可企及的事物,在这里圆满完成,个人精神的超逸,如“永恒的女性,引领我们上升。”
读者谈金庸小说里的英雄,往往首推乔峰,男子汉大丈夫,堂堂正正,光明磊落,不屑于阴谋诡计,武功也如洪钟大吕,格局开张,一招一式,如雷霆下击,势不可挡,同时又不像郭靖那么憨傻。他在聚贤庄血战群雄,“虽千万人吾往矣”的气概,仿佛曹公再世。“诸君北面,我自西向”,这样的话,自古及今,几人说得出来?
洪七公神貌近似,可惜英雄迟暮,多了沧桑之感,丐帮帮主老叫花子的身份,也让人略觉尴尬。胡斐继承了父亲胡一刀的豪迈,一来《飞狐外传》分量差些,二来他年纪小,被前辈英雄赵半山昵称小胡斐,事业和武功尚未达到顶峰,气势不够。
郭靖老实巴交,以品格论,最值得尊敬,但想到他资质太差,靠死用功修成正果,不够机警,没有权变,若非身边有个黄蓉,也许很早就不幸夭折了。在乱世做郭靖,这风险该有多大?再说他似乎不会享受生活,论趣味还不如八戒兄弟呢。读者虽然喜爱和佩服,却不情愿以他为化身。
相反,从问题少年成长为大英雄的杨过,比郭靖好玩多了。他相貌英俊,能言善辩,处事机智,遇上小龙女之后,演出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传奇——这后一条,是很可替他拿分的。不过我喜欢的是他到后来,经历过长久的孤独,养成孤傲的性格,蔑视陈腐的教条,是金庸小说中唯一的独立特行之士,比黄药师更纯粹,比令狐冲更少挂碍——黄药师的怪过于自以为是,令狐冲则被师门之情纠缠得太久了,久到连任盈盈都快要失去耐心了,而作为一个惯于借酒遣兴,敢于与江湖上的三教九流,包括田伯光这样恶名昭彰的“采花大盗”交朋友的人,他对岳不群和小师妹,是早该看透的。
令狐冲是竹林七贤一类的人物,他在亲情和爱情上的执拗,大概意在应证王戎那句著名的格言:情之所钟,正在吾辈。陈家洛出身高贵,受过良好的教育,金庸也许很想把他写成一个具有士大夫气质的江湖侠士,就像林冲在《水浒传》中那样。
不过,《书剑恩仇录》顾到了故事没顾到人物,红花会群雄个个身怀绝技,富有政治理想,档次分明比寻常的草莽英雄高出一筹,会道门式的兄弟结义颇有向桃园前贤致敬的意思,但用力过大,适得其反,给人印象最深的,反而是陷于爱情之悲苦的余鱼同——这人实在有几分贾宝玉的调调儿,外形怪异、几乎从不开口说话的黑无常白无常常氏兄弟,以及武功阴冷得令人不寒而栗的大坏蛋张召重。
陈家洛形象没有立起来,袁承志相对稍好。袁承志武功高强,为人正派,有书生气,但随和得近于懦弱了,和张无忌有得一比。袁承志该是有名士风度的,结果也是悬在半空,可见江湖实在不是名士应该出没的地方。
名士的本事在学问,侠客的本事在武功,早先的还珠楼主是想把这两者结合在一起的,到后来妖魔精怪层出不穷,剑侠们也就没余力进行文化上的修养了。金庸写了几组非常成功的人物,如西湖梅庄的琴棋书画四大高手,武当派的书法名家张翠山,他们的结局都不好。琴圣黄钟公死前感叹说,痴迷于艺,荒废了武功,又因为痴迷,留下弱点,结果为人所乘,乃至丧身。在更高的境界,有衡山派的刘正风和魔教的长老曲洋,莫逆之交,琴箫相和,奏出广陵散的人间绝响,仍不免绝命荒山。
金庸对于现实,一直是清醒的。他清楚想象的路能够走多远。
金庸小说的女主角,最可爱和最不可爱的,都出自《倚天屠龙记》。前者是赵敏,后者是周芷若。身为女子而满肚子阴谋诡计,身为女子而为达目的不择一切手段,身为女子而为个人野心而隐忍,身为女子而在爱人毫无防备之心时突出杀手,这样的女子,虽然艳若桃李,纵然算不上心如蛇蝎,也足够恐怖和令人厌恶了。
周芷若之前,岳灵珊也在战斗中这样伤害过令狐冲,但岳灵珊没有政治野心,就比周芷若强多了。赵敏聪明绝顶,智计满腹,但用计而不阴损。即使下毒,也还留了后手,解药是早早就悄悄送与张无忌了。赵敏为人坦荡,爱就是爱,恨就是狠,不含糊,不违心。视为仇敌,则必除之而后快,视为亲人,则历磨难而不疑。情感面前,阶级,政治,权力,荣华富贵,皆弃之如敝屣。遇大事有担当,胜不骄,败不馁。在尊者前面不奴颜卑膝,在贱者面前不盛气凌人。赵敏快人快语,真正有古人之风。
程灵素朴实瘦弱,聪明之极而静如秋水,争夺武林奖杯的大会上,谈笑间戏弄群丑,较之常氏兄弟说来就来,说走就走,在戒备森严的府衙,如入无人之境,又当如何赞叹。她的师门专一用毒,然而她却说,毒可以杀人,也可以救人。面对同门强敌,为救胡斐而牺牲性命。这又是一种可爱,可爱复可敬。
黄蓉是灵秀女子的代表,精灵一般的人物。这种人物,其实是不食人间烟火气的。在小说中,她的神仙气质得之于年龄幼小。因此她娇憨,还有些任性,可是心底纯洁,爱上一个人,这个人就是天地间之最好,再粗,再笨,也是最好。神仙是不能成长的,成长后的神仙,总不能如陶弘景们在《真诰》里所拟想的,七八百岁的女仙,仍然一付少女小丫头的模样,锦绣天衣的腰间,居然还挂着一串铃铛。所以,《射雕英雄传》里的“蓉儿”,一旦变为《神雕侠侣》里的“郭伯母”,虽然并不势利和多疑,但在对待杨过一事上,却不免给人势利和多疑的印象。
少女黄蓉的一个略带邪性的版本,就是《侠客行》里的丁珰,外号叮叮当当。她对“狗杂种”的爱,与黄蓉爱郭靖异曲同工。她的爽朗给人愉快的感觉,她的狠毒也不令人讨厌。因为她不伪装,也不太存机心。
小龙女不是因为年纪幼小而显得无一点尘俗气的。她始终无尘俗气。金庸写这样一个人物,也许寄托了个人的理想。事实上,他也知道这样的人物世间不可能有,故一力写她的飘渺。即使有,只能一辈子在古墓里,或在公孙止的绝情谷那样的世外桃源——有美好的桃园,也有邪恶的桃园。
小龙女冰清玉洁,太冰清玉洁了,那么必然的,入世则污。可怜全真教的名人尹志平当了那么一个尴尬角色。杜甫诗,“在山泉水清,出山泉水浊”,用在小龙女这里最恰如其分。泉水之清浊,岂是泉水的过错?岂是泉水能决定的?好在她遇到的是杨过。杨过襟怀旷达,是她的爱人,也是她的救星。
蛮荒边陲之地的异族女子,往往能超脱世俗的羁绊,言行发自天性,健康又明快。金庸此意,也可用一句老话来猜说:礼失而求诸野。或者更准确地说,礼失而求诸夷。礼不是礼,是性情,是李贽所说的“童心”。回头再想赵敏,可不也是个北方草原的蛮夷女子么?
宋人陈师道的诗:书当快意读易尽。即使易尽,使人快意的书仍是不多的。幸运的是,金庸的书是我们这个时代,几乎绝无仅有的读之使人快意的书。
古人有两个与此相关的故事。晋朝的大将军王敦,胸怀大志,每当酒后,朗诵曹操的诗,“老骥伏枥,志在千里。烈士暮年,壮心不已。”一边以如意敲打唾壶,兴到酣处,壶边尽缺。宋初诗人苏舜钦,住在岳父杜衍家,每晚读书,必饮酒一杯。杜衍好奇,想知道他读什么书这么来劲。派人查看,见舜钦正读《汉书·张良传》,读到张良招侠客刺杀秦始皇,铁椎误中副车,不禁抚掌惋叹:“可惜呀,没有击中。”于是满饮一大杯。杜衍闻报,大笑说:“有这样的下酒物,一杯不多。”
读《天龙八部》,读到“萧峰身形魁伟,手长脚长,将慕容复提在半空,其势直如老鹰捉小鸡一般。邓百川、公冶乾、包不同、风波恶四人齐叫:‘休伤我家公子!’一齐奔上。王语嫣也从人丛中抢出,叫道:‘表哥,表哥!’慕容复恨不得立时死去,免受这难当的羞辱。萧峰冷笑道:‘萧某大好男儿,竟和你这种人齐名!’手臂一挥,将他掷了出去。”岂不快哉!
星宿老怪丁春秋初出场时,二十多人摇旗奏乐,旗幡上写着,星宿老仙,神通广大,法力无边,威震天下。他自己“脸色红润,满头白发,颏下三尺苍髯,长身童颜,当真便如图画中的神仙一般”,俨然武林泰斗,学界大师。读到后来被虚竹种下生死符,老仙显出老怪的原形,“终于支持不住,伸手乱扯自己胡须,将一丛银也似的美髯扯得一根根随风飞舞,跟着便撕裂衣衫,手指到处,身上便鲜血迸流……”岂不快哉!
读令狐冲重伤乘船而行,一路三山五岳的人物竞相献酒献药,言谈甚欢,适于师傅岳不群的冷眼成鲜明的对比。岂不快哉!
读郭襄生日,杨过发动朋友,携带好玩的礼物登门拜寿,杨过更带人焚烧金兵的草料,在夜空放上礼花,让这个沉醉于梦想的小姑娘大大地扬眉吐气。岂不快哉!
但如果要在金庸小说中找一个最激动人心的片段,非《倚天屠立记》里张无忌大战光明顶莫属。六大派围攻魔教,魔教在内乱之后,实力大减,一败涂地,少林派空智大师大声发布诛杀令, “明教和天鹰教教众知大数已尽,一齐挣扎爬起,各人盘膝而坐,双手十指张开,举在胸前”,念诵经文。
这时,刚刚练成乾坤大挪移心法的张无忌,挺身而出,一出手就擒住少林僧圆音,再以崆峒派绝技七伤拳让崆峒派高手唐文亮和宗维侠输得口服心服。空性自恃龙爪手功夫天下无敌,张无忌以快打快,迅速将其制服。华山派掌门鲜于通诡计多端,坏事做尽,张无忌以其所施之毒反施其身,帮华山派清理了门户。昆仑派的何太冲夫妇,一个悍妇,一个伪君子,张无忌如法炮制,既惩治其人,又揭露其奸。这两场厮打,险中有谐趣,文笔之妙,如有神助。
峨嵋派是名门正派中的主力,掌门人灭绝师太堪称武林的道学家兼酷吏,仗着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,蛮横霸道,杀人如草。结果,一番追杀,被张无忌“抢身而进,右手前探,挥掌拍出。灭绝师太右膝跪地,举剑削他手腕,张无忌变拍为拿,反手勾处,已将倚天剑轻轻巧巧的夺了过来。”
六大排高手被张无忌一人击败,扫兴下山,“白眉鹰王殷天正得知这位救命恩人竟是自己外孙,高兴得呵呵大笑”,武当派诸侠想不到他们师兄弟张翠山的儿子竟然尚在人世,也忍不住热泪盈眶。一个孤苦的孩子,几乎是独自对抗庞大的势力,生死在所不惜,只求主持公道。公道之外,益以亲情。张无忌的胜利,是一个人历尽苦寒的芬芳,也是世上最珍贵情感的展现。
读大战光明顶,几十年里,一而再,哉而三,岂不快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