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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黄慧敏受聘为我校法治副校长
发布时间:2026-01-12作者:阮婧图片作者:肖晓敏供稿:党政办点击数:170

1月12日上午,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黄慧敏前来学校,正式受聘为法治副校长,并为我校小学生进行了国旗下的讲话。

12日一早,在小学部升旗仪式上,黄慧敏法官以亲切生动的语言,向同学们阐述了法律与社会规则的重要性。她将法律比作“社会的红绿灯”,引导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既是行为的边界,也是每个人权利的保障。她还重点介绍了新修订的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中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内容,特别是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明确规定与法律责任。

 



      黄法官通过真实案例,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身体欺凌、语言欺凌和社交欺凌的表现形式及危害,并强调“不做受害者、不做欺凌者、不做旁观者”的“三不”原则。她还提醒同学们注意网络安全,不传播谣言、不侵犯他人权益,培养健康向上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。

 



      随后,学校举行了简朴而庄重的聘任仪式。熊士军校长向黄慧敏法官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,双方就学校学生管理、治安防控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在校园中的实施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。与会领导一致认为,加强校法合作,构建常态化法治教育机制,对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。

 

 



      活动最后,黄慧敏法官在校领导的陪同下,对校园安全设施、学生活动场所等进行了巡视,并就校园安全管理提出了建设性意见。

此次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,不仅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而深刻的法治课,也为学校法治教育工作注入了专业力量。学校将持续推进法治校园建设,护航青少年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、稳步前行。

 

初审:杨少华

复审:熊士军

终审:魏传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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