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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让学生感动是不够的
发布时间:2005-12-26作者:文言供稿:点击数:580
[font=楷体_GB2312] [color=blue] 题记:读到迟汉慈同学《感动的背后》,深以为然。翻出旧作一篇,以应和之。 [/color][/font] 可以肯定,2005年度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已在紧锣密鼓的酝酿中。  可以肯定,湖南小伙子洪战辉以其善心善举,似乎确凿会金榜题名。  同样可以肯定,洪战辉其人其事一定会被中国教育和千百所基础学校拿来说事儿,以催进学校德育工作,催进全民道德教育。    洪战辉,湖南怀化学院的一名在读大学生,在11岁那年家庭突发重大变故:父亲疯了,亲妹妹死了,父亲又捡回一个遗弃女婴,母亲和弟弟后来也相继离家出走。洪战辉稚嫩的肩膀过早地压上了生活的重担。从读高中时,洪战辉就把这个和自己并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带在身边,一边读书一边照顾年幼的妹妹,靠做点小生意和打零工来维持生活,并把妹妹带到自己上大学的异地他乡上学,如今已经照顾妹妹整整12年!  勿庸置疑,洪战辉是个好小伙子,他的身上,闪烁着人性最美丽的光彩,闪烁着道德与正义的光辉。  似乎,掀起一场又一场“学习洪战辉”的群众运动,势在必行。    婴儿被弃绝对是幕惨剧,但可以肯定的是,目前以及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,这种事还不会彻底绝迹。看了上面的材料,我在想以下几个问题。  其一,弃婴担子究竟应该压在谁的肩上?答案是,政府应该是第一责任人。  其二,政府接手以后,弃婴存在两个可能的去向——委托自愿者抚养,抑或转交政府开办的儿童福利院。  其三,从洪战辉的家庭情况看来,他家并不具备抚养弃婴的条件。  其四,为什么最终抚养了?这中间,明显存在“政府缺位”。  可以肯定的是,上述问题,在最广大中国民众的情智结构中,尚未被视作问题。当然,这本身就构成了问题。  目前的问题是,作为教育者,作为人群中知识、智慧含量较高的一部分人,我们的学校和教师是否对此具有清醒的认识。同时,在“学习洪战辉”运动中,我们是否能够理直气壮地从这个维度展开我们的教育活动。    之所以这样思考,基于以下的一些考量:  其一,人民政府为人民,这是写入宪法的,是政府的唯一价值所在,也是政府存在的唯一法理依据。  其二,为失去生存依据的公民(或准公民)提供生存保障,是政府的具化职能之一。  其三,为善,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做的,但公民个人为善的广度和效度,和政府行为的为善无法同日而语。后者的“能耐”明显强于前者。  其四,要求并监督政府,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,也是新时代中国教育培养学生公民意识的重要内容。  其五,只靠公民个人的道德光芒,是无法让中国走上法治社会的康庄大道的。早在几百年前,就有武训先生乞讨办学的壮举,并未使中国成为教育强国。  其六,现在的学生中,必有将来的公务员。他们应该从小被告知——公务员和政府最应该干些什么。    道德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内容,但远非全部。  中国走向民主法治社会的道路,得从真正的公民教育始。  光让学生“学会感动”是不够的,还得让他们学会思考,学会对社会问题富于深度的全方位的思考。  社会问题,必须存在社会视角的思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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