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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义工:发现内心真正的需要
——以和广外外校义工 社《暖》杂志创刊
发布时间:2009-03-22作者:扈永进供稿:点击数:1130

    第一次知道义工这个概念,应该是在一部美国电影中。电影的名字和情节,都忘了,但义工这个概念,却留了下来。隐隐约约,觉着,和我从小被耳熟能详的“好人好事 ”并不一样。
    外校有义工社已经好几年了。作为校报编辑,曾经组织过这方面的稿件,和义工社各位组织者颇有一些接触。关于他们,总体的感觉,可借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来表述,“总是微笑着,态度很和蔼。”
    上学期期末的时候,朱泳熹同学来我办公室,谈及他们义工社想出一本杂志的事儿,杂志的名字叫《暖》。我说,好啊好啊。我知道,她是义工社的头儿,几年来,操了不少心。不过,每次遇见她,总是一幅很开心的样子。那种从内心往外透 的开心。不像一些大人,一旦负上点什么责,便透出一脸的沉重。
    交流过杂志编辑的事情之后,便是假期。几天前,她又来了。拿着移动硬盘,把杂志的稿件下载给我,同时,布置我一项工作。让我为他们的杂志写一篇文字,没想就答应 了。只是瞎忙,害她又催了一次,不好意思。
    要写了,才发现这文章不好写。翻看他们的文档,发现,他们做的事儿及他们自己,都不用我写的。再说,我也不很了解。写什么呢?成了一个问题。他们做的,当然是好事,拿任何道德谱系 去衡量,都是不折不扣的好事。这属于常识,并不需要我去履行一下什么追认程序。
    想着想着,心里有点儿虚。渐渐,感觉,自己对义工这个概念,并不很明了。好了,先去维基百科溜达一圈,想去长点儿知识,起码,也得寻到义工的正 解呀。到了维基百科,输入义工二字,回车,一目了然。几个自己并不清晰的问题,也寻找到相应的答案。
 
    其一,关于义工——义工是指在不计物质报酬的情况下,基于道义、信念、良知、同情心和责任,为 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,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的人和人群。
    其二,关于义工的起源——“义工”是英文volunteer的中文译法,也叫志愿者,起源于19世纪西方国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务,在世界上已经存在和发展了100 多年。
    其三,关于义工的主客观界定——第一是自愿。即主观自觉选择,没有强制性。第二是不图物质报酬。即动机上不追求物质报酬,但不否定开展志愿服务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。第三是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。第四是奉献自 己的力所能及。第五是非本职职责范围内。
    如此看来,义工乃一个公民社会里公民自发自觉的社会行为。自觉自愿的意思,便剔除了一些强势社会组织的“组织行为”,也剔除了通过一些人通过该行为谋取某种秘而不宣的 “好处”的动因,两个字:纯粹!“不图物质报酬”,不难理解,这是基本的底线。
    至于“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”一说,得辨析一下。即服务的内容应是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和困难群体的利益,不是社会 非困难群体的小团体利益;同时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情、能够通过正常的市场交换获得的服务(困难群体除外),一般不能作为志愿者服务的内容。这样,就把“政府行为”剔除在外了,免得政府借此推卸掉了自己的责任。同时,将服务对象严格限定于 社会弱势群体。
    所谓“奉献自己的力所能及”,基本的理解应该是,奉献自己的时间、精力、智力、经验等等,而非金钱与权利。这里,和传说中的“无私奉献”便有了距离,对奉献者自身也更为人道一些。 “非本职职责范围内”的界定也非常到位。比如自来水公司修理水管的职工,如果他正在值班、正在岗位上,为用户提供了优质的修理水管服务,那是本职工作,不是志愿服务,便不能号称义工。
 
    传递爱心, 传播文明,有助于建立和谐社会,有助于促进社会进步。对社会而言,义工活动无异具有不可置疑的积极意义。我们必须意识到,真正的善举,绝对应该达成施与者、受施者及社会“三方共赢”的效应,否则,这种行为本身便是值得质疑的。
    一位义工说过,“义工不仅仅是义务劳动,更是一件对我个人有意义的劳动。因为做义工不仅让你发现所做的事情对别人有利,而且对自己也很有价值。对我而言,做的义工工作也是一个寻找生命意义的美好过程。” 他的话,让我想 到了一个同样美好的句子——送花人手有余香。
    帮助别人,自己快乐。这是很多初为义工的人士最深最直接的感受。这种感受,并不神秘,我想,应该属于每一个普通人都曾经体验或正在体验着的美好——在帮助别 人后,看到别人因而获得快乐而自己因此也变得快乐.
    做义工,是在奉献社会。通过参与志愿工作,有机会为社会出力,尽一份公民责任和义务。同时,也在收获自己的丰盈人生。可以丰富自己的生活体验。志愿者利用闲余时间,参与一些 有意义的工作和活动,既可扩大自己的生活圈子,更可亲身体验社会的人和事,加深对社会的认识,这对志愿者自身的成长和提高是十分有益的。也是在为自己提供学习和历练的机会。志愿者在参与志愿工作过程中,除了可以帮助人以外,更可培养自己的组织及领导能 力。学习新知识、增强自信心及学会与人相处等。
    如此,做义工变成了一种公民个人的心灵需求。作为学生,更是可以借此寻找到一条满足自己的成长需求的正当途径。所以,义工绝对不类同于施舍,这是两个概念。当然,直接的受益者 当然包括受援对象,通过志愿者服务,能有效地帮助受援对象扩大社交圈子,增强他们对人、对社会的信心,同时,志愿者以亲切的关怀和鼓励,帮助受援对象减轻接受服务时的自卑感和疏远感,从而使其建立自尊心和自信心。善莫大焉!
 
    这篇文字,属于约稿。本来,应该写写朱泳熹她们义工社的事情的,按照惯例,多多美言才对。结果,写成了这样。我想,原因有二:其一,他们的作为,属于那种自觉自发的真正的善举,自有经历的充盈、成长的欣悦与良心的慰藉,本不需我这 等旁人经由语言文字来颁发若干虚幻的勋章的。其二,来自一个资深教师的职业症候,遇见什么概念的时候,总会习惯地琢磨一番,钩沉一番,有心无力地界定一番,何况,遇到这个我并不十分稔熟的名词。
    不过,倒是很偏爱自己的这点 儿毛病。想,社会的发展进步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就是一些个新鲜有趣的概念逐渐深入人心化为常识的过程。当代中国人,如我,从小就参与过“学雷锋”运动,仔细思之,和义工概念还是不很相同,甚至,很不相同。首先,运动,往往由组织发动,而义 工,却以每一个个人作为主体。其次,运动,往往表现着对大众的善意有些信心不足,故而强调一个“学”字;而义工的原动力,却正好源自于每一个自由自主的个人内心的渴望。其它方面的不同,我就不列举了。
    我校义工社 ,是一个由同学们自发组织形成并行动起来的纯民间组织。仅在2008年,他们即组织活动10多次,曾经赴老人院、盲人学校等处服务,亦赴学校图书馆参与图书整理等。知识是重要的,但知识并不会自动生成善良与关爱。发现自己内心真正的需要,乃成长的真正动力所 在。学校提供这样一个交流互动的场,而成长的力量,却只能来自每一个同学自己。义工社的同学们所做的一切,让我们有理由相信善意、关爱和成长的力量。
    谨此,以和《暖》杂志创刊。谢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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